原來昨天是情人節~~~

昨天,丹丹跟公司請假留在家
以琳跟學校請假也留在家
愛麗蘇不用請假,但也乖乖留在家
而以誠,抱著小提琴上學去
好像很浪漫......
唉!!

因為,全家都感冒了啦
只有以誠逃過了
但他也很不好受
嘴巴里破了好大一個洞,真是顆連(台語:可憐)~~~

但若真的真的要擠出一點點浪漫的事來提
(如果說:”作出超乎常理的事=浪漫”)
倒是有一件:

我們買了一把吉他
而且,不是木吉他,是帶著電來著的



對!!就是電吉他
就是看起來很炫,很酷,聽起來可以很吵,也可以很有氣質的電吉他


有學問一點的說法如下:
學名:Chitarra,屬絃樂器裡的有桿樂器。
白遼士(Berlioz)說”吉他是小型的管絃樂隊”
華格納(Wagner)說”管絃樂是大型的吉他,世上除了風琴之外,再也沒有像它那樣多采多姿的樂器了。”
馬思奈(Massenet)說:吉他是一種完美的樂器。
但”樂器圖解”裡提到:這項樂器有兩大缺陷……
啊!這個太不浪漫了,暫且不提。


買個電吉他有啥”浪漫”的?

唉!”浪漫”在這裡:

1. 誰會彈?.....沒有
2. 跟誰學?.....不知道
3. 幾塊錢?.....就是,讓愛麗蘇半夜3點起床失眠了一個半小時,然後禱告再禱告才睡得著的價錢
4. 那為什麼要買?.....以誠想學


就這樣
一向理性消費的愛麗蘇,買下一個已經聲明不能退的樂器




以誠說:”我會努力學的。”

出錢的丹尼蘇說:”我們沒亂買,是有高手指點才買的,而且本來就答應要讓兒子學的。”


愛麗蘇呢
情人節的第二天早晨,恢復了理智,知道後悔也沒用了
只好,手撥一撥頭髮:”原來是情人節的關係,讓我買了一把琴。”

還有,再大聲提醒自己:”記得要凡事先禱告,再行動!!!”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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